出席者:
何承天先生,SBS,JP(主席)
陈伟群博士,JP
冯柏栋先生,SC
香灼玑先生,SBS,JP
洪树坚先生
邝凯迎先生
林中麟先生,SBS,JP
刘秀成议员,SBS,JP
林云峰教授
吴日章先生,JP
崔绮云博士
黄泽恩博士,JP
邱小菲女士,JP
叶秀华女士
郭秀萍女士(秘书)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高级行政主任(古物古迹))
因事缺席者:
陈万雄博士,JP
陈弘志教授
郭少棠教授
林业强教授
吕慧瑜女士,JP
潘展鸿先生,JP
杨建芳教授
列席者:
民政事务局
郭仲佳先生
首席助理秘书长(文化)2
黄瑞萍女士
总行政主任(文物)
萧丽娟女士
总馆长(文物)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锺岭海先生,JP
副署长(文化)
曾柱昭先生
助理署长(文博)
吴志华博士
执行秘书(古物古迹)
丘刘𡢡有女士
馆长(教育及宣传)
何咏思女士
馆长(历史建筑)
孙德荣先生
馆长(考古)
林觉声先生
高级经理(古物古迹)
汤何琪珍女士
首席市场推广主任(文物及博物馆)
黄雁萍女士
高级市场推广主任(文物及博物馆)
陈静仪女士
一级行政主任(古物古迹)
规划署
关才贵先生
助理署长/都会区及市区更新
建筑署
林社铃先生
高级物业事务经理/东区及古迹
开会词负责者
主席于下午四时十五分宣布会议开始。
荷李活道已婚警察宿舍前址(前中央书院旧址)
简介环节
- 主席和吴志华博士于开始议程项目前,借机会就该址近日受到传媒报导和公众关注一事,告知委员最新发展,并澄清传媒报导中一些令人误会的资料。以下各项为简介重点,有关该址的额外资料亦于会上提交予委员参考:
- 一八八四至一八八六年,孙中山先生曾于中央书院位于歌赋街的校舍就读。书院由歌赋街迁往荷李活道时,他已离校;
- 鉴于上述(a)项所载,中央书院位于荷李活道的旧校舍与孙中山先生并没有直接关系。在与孙中山先生的关联方面来说,该址的历史价值不高;
- 荷理活道前中央书院的校舍已于一九五一年拆卸,书院的遗迹只剩下围绕该址的挡土墙,以及分别位于荷李活道和士丹顿街的两道梯级。以该些遗迹的文物价值来说,并非高至有必要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予以保存;
- 为回应社会人士的关注,古迹办已建议地政总署在拟议的卖地条款加入规定,以保存城皇街的现存石墙、荷李活道的一大部分挡土墙,以及生长于墙上的树木,从而保存该址的历史面貌;
- 多年来的改动已损害了面向士丹顿街和鸭巴甸街的挡土墙的真确原貌;以及
- 委员会已于二OO五年七月五日的会议获告知有关事情,并对古迹办提交的石墙文物价值评估和保存建议表示支持。
讨论环节
- 林云峰教授就其城市规划委员会属下都会规划小组委员会委员的身分申报利益。该小组委员会在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的会议上,否决把该地皮由“住宅(甲类)”地带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申请,并要求规划署拟备有关该幅地皮的规划大纲,以回应申请人有关须保护该址文物和历史遗迹的关注。 与会者提出的主要意见如下:
- 不论荷李活道前中央书院旧址是否与孙中山先生有关联,中央书院仍是香港教育史上一所重要的学校。挡土墙是书院仅存的遗迹,经历了时间的洗礼,又曾与社区发展互相影响,文物价值已有所提高。除非技术上有困难,否则应保存挡土墙。
- 一九五O年代建造荷李活道前已婚警察宿舍时,建筑师可能认为该址地界上的挡土墙具有若干审美价值,故尽管曾作出一些改动,但仍予保留。古迹办有必要研究面向士丹顿街和鸭巴甸街的挡土墙的文物价值,以确定应否予以保存和修复,并应在拟议卖地中加入相应的条款,以回应市民的诉求;
- 委员会不应单凭士丹顿街挡土墙现时的外观而就是否保存或拆卸该墙提供意见,应先就能否恢复挡土墙的原貌征询专家的意见;
- 如果进一步的研究确定士丹顿街挡土墙的孔洞曾被填补,修复原有墙壁也许不会太困难。不过,挡土墙的修复将会根据真确原貌和完整性的保护原则。
- 虽然委员会注意到挡土墙具有若干审美价值,与地方居民也有一些感情联系,但在考虑保留与否时,仍应该把重点放在历史价值方面,以便在文物保护与该地皮和社区的发展之间取得平衡;
- 虽然该址具有若干历史价值,但理据未必充分至只为保留挡土墙便放弃重新发展整幅地皮。由于通道狭窄和只有辅助入口,能在鸭巴甸街进行的工程有限,因此或可考虑修复的,便只有面向士丹顿街的挡土墙,但这也会影响道路扩阔工程;
- 保存荷李活道和城皇街的挡土墙和现有树木已能为该址提供地标。在建议保存士丹顿街挡土墙前,应仔细评估其历史价值和修复该墙的可行性,以免牺牲了社区的其他需要,例如增加绿化带和游憩用地、扩阔道路、行人安全等;
- 该址可以作为推行“点线面”保护方式的好例子。因此,毗连荷李活道和士丹顿街挡土墙的梯级也应保留,以保存挡土墙的原整性。通过提高该址的地积比率,建筑师可以解决挡土墙在设计上构成的限制;以及
- 委员要求古迹办提供更多关于面向士丹顿街原挡土墙的资料,并建议凿开部分挡土墙,以便进行勘察,从而进一步评估其文物和建筑价值,然后才决定应否保留挡土墙。
- 主席注意到委员有不同的意见。他总结说,在与孙中山先生的关联方面,该址没有历史价值。作为中央书院第二校舍的历史价值则有待确定。荷李活道和城皇街的挡土墙一如先前会议所曾讨论,应予保留。不过,士丹顿街和鸭巴甸街的边界墙的历史价值和保留与否,以及对重新发展和该区的影响必须仔细评估。他建议与其仓卒决定,不如在有需要时举行特别会议,以便取得更多资料后才进一步考虑此问题。
- 为了在下次会议进行详尽讨论,吴志华博士答应就以下项目提供更多资料:中央书院的历史价值、修复面向士丹顿街和鸭巴甸街的原来边界墙的可行性,以及各可行方案对该区的影响。他提到传媒近日对古迹办的批评,重申古迹办没有故意隐瞒有关资料。古迹办已曾即时向委员会透露该些资料。主席感谢古迹办就此事提供的资料和协助。
第一项 市区重建局湾仔总纲构想简介
(委员会会议记录AAB/4/2005-06)
简介环节
- 林中麟先生就此项目以其市区重建局(下称市建局)行政总裁的身分申报利益。他简介湾仔总纲构想,然后由市区重建局高级规划及发展经理欧志伟先生重点介绍以下各个范畴:
- 在湾仔推行保育和旧区活化建议,以便充分利用保育机会合理地利用历史建筑作适当用途,并建议设立文物径,以连接各个古迹景点;以及
- 尽管市建局在湾仔推行的重建项目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市建局在此时提出湾仔总纲构想是为了通过“4R”策略更新湾仔区,从而为该区居民和整体市民带来裨益。
讨论环节
- 委员主要提出的意见和问题如下:
- 委员会在保育历史建筑方面对市建局寄予厚望。市建局的工作做得很好,保育和合理利用私人拥有的历史建筑的成绩尤佳;
- 湾仔总纲构想似乎较像一项重建计划,因有市建局在湾仔推行的重建项目,旧区未必全部得以保留。感觉不到湾仔总纲构想内“点线面”保护方式中的“面”。市建局会否更新春园街和湾仔道范围内的地方,以体现“面”的方式;以及
- 市建局会否在项目集中的地区,加入交通网络改善计划和设置地下停车场,以改善皇后大道东至庄士敦道的交通情况。
- 林中麟先生的回应如下:
- 现时,市建局的重建项目还没有伸展至皇后大道东以南。该些重建项目的范围只限于湾仔旧区,即皇后大道东以北、庄士敦道以南、船街以西及太原街以北。但有一条通道由石水渠街伸展至坚尼地道。日后的 Mega Tower 发展项目可能会提供额外通道。
- 市建局希望通过重建发展和楼宇复修,保育历史建筑物作活化再利用,保存湾仔区的独特色彩,以及把湾仔区活化。市建局是政府以外的最大文物保育机构。在澳洲、马来西亚、新加坡等海外国家,历史建筑保育工作由一套独立的建筑守则规管,这一点与香港不同。在香港,历史建筑必须符合新楼宇的建筑守则,这使市建局在保育历史建筑方面遭遇实际困难。希望当局能放宽有关规例,并就保育历史建筑制定新的建筑守则,以便协助和鼓励活化再利用历史建筑物。
- 除了正在进行的四个重建项目外,市建局在湾仔旧区并没有其他大型重建计划。如有需要,或会于春园街公园附近进行小型重建项目,以提供市镇广场,改善该处交通。无论如何,市建局会鼓励居民复修他们的楼宇,以保存旧社区的面貌。不过,区内的私人发展项目,如重新发展龙门酒楼,则并非市建局所能控制;
- 湾仔总纲构想拟议闢设的行人专区会令交通问题恶化,并会增加对车位的需求。利东街重建项目已计划增设一些车位。最近湾仔区议会会议已重提在修顿游乐场兴建地下停车场的建议。市建局会与规划署讨论该建议的可行性,以改善该处的交通和运输安排;
- 在谘询过程中,有人建议设立连接湾仔区所有古迹景点的文物径。湾仔区议会和其他有关机构正进一步考虑该建议。该区居民亦已就如何活化湾仔旧区,以便为受保育的历史建筑创造商机一事,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及
- 市建局感谢古迹办的职员与该局紧密合作,以及就文物保护交流意见,这有助市建局推行其项目。
- 吴志华博士补充说,古迹办与市建局有紧密的联络,古物谘询委员会在建筑文物保育事宜方面会获得谘询。古迹办基本上支持湾仔总纲构想的整体概念,并会在执行方面与市建局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作紧密联系。
第二项 二OO六年古物古迹办事处的文物教育和宣传计划
简介环节
- 吴志华博士简介文物教育和宣传计划,该计划是根据古物谘询委员会通过的策略纲领所载的指引和原则而制定的。他说古迹办会于年底拟备来年的文物教育和宣传计划,供委员考虑,并会报告年内的工作。
讨论环节
- 委员建议古迹办每半年向委员会报告文物教育和宣传计划的进度。
第三项 古物谘询委员会山西考察团报告
- 主席表示委员会是次前往山西考察收获良多,行程圆满成功。考察团在考察期间获得宝贵的知识和经验。他对作为考察摘要的报告表示讚赏。
第四项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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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呼籲委员参与和推广该项由民政事务局、十八区区议会和香港建筑师学会合办的活动。
- 余无别事,会议于下午六时结束。